請於訂房後3天內(含訂房當日)預付房價總金額的50%做為訂金,逾期自動取消訂房記錄,不再另行通知,餘款於現場現金支付。請於匯款後,來電告知匯款人的匯款日期,匯款金額,匯款帳號後5碼數字,以便查核確認,一旦確定資料無誤後,將保留您的訂房。
取消規定
住房時間check-in時間為下午4點;退房時間check-out時間為下午1點以前。 (逾時退房,將每小時加收300元。) (若您會超過下午18:00前未能抵達,請事先來電確認住宿,以便為您留房,否則視同放棄)